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于4月25日在圖書館一樓學術報告廳召開,會議深入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傳達了中紀委十八屆六次全會、省紀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和全省高教系統(tǒng)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我校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黨委書記潘中偉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校長姚書志主持會議。
紀委書記王樹茂傳達了中、省有關工作會議精神,并從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學校黨的紀律建設;層層壓實兩個責任,切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內生動力;堅持不懈糾改四風,常態(tài)化推進作風建設;準確把握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圍繞學校中心任務,轉變工作方式,提高履職能力等五個方面對我校2016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潘中偉結合全國特別是省內個別高校存在的頂風違紀方面存在的問題,聯(lián)系我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際,科學分析了當前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面臨的“總體持續(xù)向好、但局部仍有問題”的形勢:一是各級黨政組織紀律建設的責任還有缺位。學校一定比例的黨組織存在作用弱化、地位虛化、功能空化的“三化”現(xiàn)象,在貫徹執(zhí)行中央和學校決策部署上存在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的“腸梗阻”現(xiàn)象;二是制度建設還不夠健全,執(zhí)行還不嚴格,管理上有漏洞,風險的防控還不到位。尤其是在基建工程、物資采購、后勤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等工作領域成為違法違紀問題易發(fā)多發(fā)點;三是學校程度不等地存在對人、財、物等方面監(jiān)管不夠有力、有效的問題,對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運用得不夠嫻熟;四是執(zhí)紀方面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在違規(guī)使用公車、重大事項不報告、小金庫治理不徹底、陣地意識不強以及教師不守政治規(guī)矩和課堂紀律,隨意發(fā)表不負責任言論等問題上還需要進一步推進從嚴管理,加強執(zhí)紀問責。
潘中偉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學校各級黨組織務必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政紀的學習教育,筑牢拒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線;二是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學校各級領導干部要始終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向中央的標準看齊,牢牢把握住意識形態(tài)的領導權、管理權和話語權;三是要認真實踐好監(jiān)督執(zhí)紀的“四種形態(tài)”,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tài)。同時,要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武器,嚴格貫徹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強化黨內監(jiān)督,提高自身凈化能力。
潘中偉強調,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必須認真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jiān)督責任。各二級單位領導干部要自覺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強化落實責任的思想意識、制度意識、追責意識,把“一崗雙責”的要求落到實處。同時,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和監(jiān)督管理,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真正形成各級領導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姚書志在總結講話中對做好學校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lián)系的二級單位之間,各職能部門與相關單位之間,各二級單位與下屬各機構之間,要盡快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逐層傳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壓力;二是要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各二級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都是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班子成員以及主要負責同志除了要抓好自己的業(yè)務工作以外,對黨風廉政建設也要負第一責任;三是要特別加強制度建設,全方位扎緊制度的籠子。要把紀律挺在前面,把中、省執(zhí)紀問責的要求和學校實際結合起來,制定和完善管用有效的規(guī)章制度,從源頭上鏟除腐敗產生的土壤。
會上,潘中偉、姚書志與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現(xiàn)場簽訂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全體校領導、正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教工黨支部書記參加了會議。
(核稿:方潤澤 編輯:雷超)